各非煤矿山、工业企业:
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镇域经济安全有序发展。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安全。经研究,决定近期开展对全镇工矿企业的特种设备、场矿内运输机械、电力等进行安全督查,具体要求:
一、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,以及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矿长带班制度,足额配备安全员和提取安全生产经费,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。
二、各企业对重大危险源、生产作业场所的特种设备、场、矿内的运输机械、电力等进行检验、检测、维修、保养,并建立好台帐。特种作业人员、驾驶员必须一律持证上岗。
三、矿山企业严格按设计方案及《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作业规程》要求施工,加大对采空区的封闭治理以及井下主运输巷道的维护工作。
四、加强企业的用电安全管理,电工必须持证上岗,并对电器设备、线路进行全面检查。矿山企业作业面一律使用36V电压。
各企业对照以上内容停产自查,自查结束后将书面上报镇安委会,镇安委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。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实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。